呂清楓連珠炮一樣的巴拉巴拉把答辯的根據和理由說了出來,商洛宇和黃一曦康明揚在聽完呂清楓的觀點,相互看了看,心里暗服氣。
難怪是市政府第一對外發言人,方方面面,反駁得滴水不漏。
雖然坐在對立面,但是奈不住雙方互相欣賞。
呂清楓今年不到四十,個子很高,應該有一米七五左右,嘴角邊有一顆小小的黑痣,嘴角堅毅,不說話的時候沒什么表情。
她是白水州市政府的對外發言人,在白水州這地域,和外交部發言人的地位類似。在一般人看來,是一個厲害的女干部,但據李敏所說,她外表看起來雖然厲害,實則內心很柔軟,在不長的相處時間里,感覺她很會照顧人。
李敏曾經總結過她認識的幾位厲害女律師特點,呂清楓和張媚還有薛綠波,同是厲害的女性,但薛綠波的厲害在于利益,庸俗,張媚的厲害在于算計,陰狠,呂清楓的厲害在于能干,讓人佩服。
黃一曦雖然對她不了解,可是聽了她的辯護詞卻是言之有物,根據起訴狀的事實和理由條條進行反駁,每一條都言之有理有據。
這一輪答辯狀下來,不要說余暉等法官,就連康明揚他都快被呂清楓說服了,明明感覺本來自己是有理的,但是覺得呂清楓的道理也真的正確。
難道這次起訴就要以失敗告終嗎?
俞汪洋律師見坐在自己的對面的康明揚目光閃爍沉默不語,常年在社會里摸爬滾打的他當然看得出來自己的對手有些動搖,逐漸放松了下來。
呂清楓則是有些緊張,她始終關注著黃一曦的表情。
在她感覺,她這番組合套拳并沒有讓黃一曦亂了陣腳,反而讓她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根據調查,呂清楓也十分清楚,黃一曦并不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律師,商洛宇也是如此。
律師這行業實踐性很強,不是會背法條就能當律師的。
余暉有些玩味的看著雙方,實際上他的內心是非常復雜的。
一方面他認為,需要維護政府的榮譽。
另外一方面他又很欣賞為了法律和自己的堅持有膽量挑戰權威的律師。
坦白說,做為一個有追求有理想的法官,他認為有一段時間,國內的司法環境是倒退的,有骨氣有精神有銳氣的律師太少,很多人當了幾年律師,都把為什么當律師的初心忘在腦后。
而黃一曦則帶給他一絲驚喜。
余暉興奮得兩眼發光,這一回合,平局。
雙方都提交了起訴狀和答辯狀里所有可以支持其事實和理由做為證據。
經庭前質證,兩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的三性均無異議。
被告所提供的都是白水州的政府的文件,則由黃一曦站起來,開始一一質證,
“我方對證據一、《東海社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發前期工作聯系單》的真實性和關聯性有異議,據我們所知,該份前期工作聯系單原為空白聯,是后補的,為此,我們要求進行筆跡鑒定該份工作聯系單的填寫時間。”
白水州很小,東海社區的工作者有鷓鴣村的親戚,讓他們出面指證是不可能的,但是,他們所提供的情況足夠讓黃一曦等人了解到真實情況。
一聽說要申請筆跡鑒定,呂清楓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地眨了一下,當時東海社區在提供此份聯絡單時,她還特意問了一下該聯系單的真實性,對方還做了口頭保證。
對于被告提供的證據二,也就是2018年1月12日,白水州市城鄉規劃局《關于核定東海中心片區B1B7地塊危房改造改造項目用地范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復函》(白水規函〔2018〕44號)黃一曦對其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
一是文件沒有后附城市規劃圖,證據不完整。
二是市城鄉規劃局是本案被告之一市政府的下屬部門,其出具的函件不能用于證明市政府征收行為合法。
對于證據三即2018年1月25日,白水州市國土資源局《關于確認東海中心片區B1B7地塊危房改造改造項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回復意見》(白水國土資函〔2018〕50號)證據三的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白水州市國土資源局是本案被告之一白水州市政府的下屬部門,其出具的函件不能用于證明市政府征收行為合法,
二是應當提供經國務院或者閩越省政府批準的白水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于審查,來證明上述地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對于證據四,2018年4月18日,白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下達2018年度城市危房改造房屋征遷任務的通知》(白水府廳字〔2018〕133號)東海社區管委會不能依據一份政府內部通知就獲得房屋征收權限。該份證據不能用于本證明被告征收行為的合法性,與本案無關。
對于2018年6月12日,豐江區住建局《房屋征收預告書》《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公告》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對證據五的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
一是征收預告并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房屋征收程序,不能用于證明征收程序合法性,當事人無法針對這個征收預告書進行權利救濟;
二是這個征收預告做出時間在征收決定作出之前,預告征收無法律依據;
三是征收預告的發出主體是東海社區住房與城市建設局,其無權發布征收預告,補償方案及公告日期(2018.6.12)在房屋征收公告之前(2018.7.18),即未進行征收公告就已經開始公示補償方案,程序違法。
對于證據六至證據十三均是選定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相關文件、與本案訴爭房屋征收決定是否合法無關聯,不予質證
對于證據十四,2018年7月13日,豐江區征收辦《關于被征收戶對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方案的意見的回復》
的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答復第七條明確載明此次征收范圍內有集體土地,但二被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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